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次发布5起森林防火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开云电竞 kaiyun.com
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消息,2022-2023年森林防火期内违规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吸烟、施工生产引燃等违法行为在本市仍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首都生态安全。为进一步推动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发挥好典型案例的政策导向、规范执法、震慑教育、警示提醒作用,全力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首都生态安全,8月10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次发布森林防火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5起案例包括吸烟、烧树叶、违法施工、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烧纸等具有典型性的违法行为。北京市园林绿化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宋涛告诉记者,2022-2023年度森林防火期的行政执法坚持高位推动,以协同联动为重点,以普法强基为支撑,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果。而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育人,进一步对林区居民、进山游客以及有林单位提出警示提醒,同时也为今后全市森林防火行政执法立标打样。
据悉,今后北京全市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将时刻紧盯北京市森林防火新形势,坚持“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持续开展森林防火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执法办案和执法检查频率,严厉打击森林防火区内吸烟、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施工作业用火等引发森林火情、火灾的违法行为,巩固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成效,全力维护首都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充分发挥京津冀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优势,引导相关区园林绿化局积极与毗邻的天津、河北两地市、区、县林草部门开展森林防火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与市区森防办、应急、公安、城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共赴有林区,重点督查乡镇、森林经营单位、旅游景区、检查站口等点位,加大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切实增强监管执法合力。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将加强经验交流,及时总结执法实践中的创新、有益做法,收集提炼并公布典型案例,引导市民自觉守法,对森林防火违法行为形成持续强有力震慑。
【基本案情】2020年4月2日,房山区园林绿化局检查发现,唐某某在一级森林防火区——某村村南自家自留地内吸烟,丢弃烟头引燃杂草,过火面积15平方米,无林木损失。
【处理意见】森林防火期内,唐某某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引燃杂草的行为,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行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对唐某某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警示提醒】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森林防火区吸烟、烧荒燎地边、上坟烧纸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提示大家牢固树立全年森林防火的意识,凡是被北京市纳入森林防火区的,一律严禁吸烟、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烧香、烧纸、烧烤、驴友野炊等用火行为。
【基本案情】2022年5月17日,怀柔区园林绿化局接举报,反映某村村民武某某在怀柔区庙城镇某山庄南侧焚烧树叶,引起火情,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赶赴现场灭火。
【处理意见】2022年5月19日,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武某某先行处以300元罚款。森林防火期内,武某某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树叶引起火情的行为,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和《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2022年6月17日,怀柔区园林绿化局对武某某给予警告。
【警示提醒】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荒、烧秸秆、烧树叶、燎地边、焚烧垃圾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均属于违法行为。过火面积达30亩的,构成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提高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坚决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基本案情】2017年12月15日,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接到举报,反映门头沟区永定镇有人施工作业用火。经查,森林防火期内,任某某未经批准多次指派工人在一级森林防火区——门头沟区永定镇王村月严寺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
【处理意见】森林防火期内,任某某未经批准多次指派工人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行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对任某某给予警告并处900元罚款。
【警示提醒】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焊接和切割作业将面临行政处罚!
雇佣人要树立正确的用工理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焊接和切割作业,保障被雇佣人的合法权益;被雇佣人也应当主动遵守《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避免构成共同违法。
园林绿化部门可以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等野外用火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违法主体为个人,最高面临3000元罚款,如果违法主体为单位,最高面临5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将面临牢狱之灾。
【基本案情】海淀区园林绿化局经查,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期间,张某某虽然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但是,张某某在一级森林防火区——其所承租的林地内未按照要求履行森林防火责任,包括未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未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未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未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虽然未造成后果,但是存在较大森林火灾隐患。
【处理意见】张某某的行为,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属于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行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海淀区园林绿化局对张某某给予1500元罚款。
【警示提醒】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或个人应严格履行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根据要求配备足够的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定期开展森林防火检查,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基本案情】2020年4月2日,房山区园林绿化局接到举报,反映房山区大安山乡瞧煤涧村有人烧纸。经查,赵某某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房山区大安山乡瞧煤涧村上坟烧纸,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4.7亩,无林木损失。
【处理意见】赵某某祭祀烧纸引发火情,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行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对赵某某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警示提醒】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纸属于擅自野外用火行为,会面临处罚。清明节期间正值本市森林高火险期,请广大市民上山扫墓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严禁携带火种上山,摒弃烧纸、焚香、点烛等传统习俗,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文明祭祀活动,以献一束花、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方式纪念先人,积极营造文明祭祀氛围。届时,各级执法部门将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加大巡查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陈硕)